2020-01-10 11:47:55 来源 : 重庆鸿顺手袋厂 点击数:3099
1、车间在生产过程中筛选剔除的不良品(包括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),应及时分类,填制“不良品退库单”,经品管检验确认,属材料厂本身质量不合格的,予以退回仓库;属作业不良需报废的材料、半成品,经厂长签证,予以送达品检车间处理。
2、车间在生产过程中,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率或裁减工段不良率明显上升,应立即报告厂长,由厂长组织评审,及时向供应商反馈,追补入库,保证订单按期执行需要。
3、应退回供应商的不合格材料主要有:一是进料检验判定不合格(且不能让步允收)的材料;二是车间生产(包括发给外协加工)过程中因本身质量缺陷被筛选退库的不合格材料。
4、向供应商退货,由仓库填报退货清单(包括材料名称、规格,进料入库的时间或批次,数量及不合格原因),经品管检验员签证,送采购组,由采购组通知供应商。
5、不合格材料退货,仓管员应开具退货“出库单”,办理交接手续,退货“出库单”一式四份,分别送供应商、财务部(经采购主办签审)、总经理室和仓库存根。